[单选题]1.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比较,哪个是正确的?()
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取红利可以不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进行
B.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必须按照股东持股比例进行
C.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必须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D.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对所议事项表决时,股东必须按照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也有表决权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因此,A项的说法并无错误,应选。《公司法》第166条第4款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因此,B项说法不正确,不当选。《公司法》第42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C项的说法也不正确,不当选。《公司法》第103条第1款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所以,D项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不选。
[单选题]2.以下不属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情形为()。
A.财产混同
B.人格混同
C.公司履行约定义务
D.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情形:(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2)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3)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4)公司法人人格的形骸化。公司法人人格形骸化实质是公司与股东完全混同,公司仅仅是股东的另一形象,是股东行为的工具,因而失去独立存在的价值。具体表现在:①股东对公司的不正当控制;②财产混同;③业务混同;④组织机构混同。故本题答案为C。
[单选题]5.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A.分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B.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C.分公司的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
D.分公司的资产净额低于50万元时不具有法人资格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A项显然错误;公司法中对设立分公司没有资产上的规定,排除CD项;B为正确答案。
[单选题]6.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
A.股东会
B.董事会
C.职工代表大会
D.监事会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公司法》第3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A为正确答案。
[单选题]7.王某持有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股票,同时在银行有若干储蓄,其中不属于目前我国《证券法》调整的“证券”的是()。
A.股票
B.银行存单
C.政府债券
D.公司债券
正确答案:B
[单选题]8.李五欲自己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向杨律师进行咨询,杨律师提供的下列咨询意见中.不正确的是()。
A.该一人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B.成立一人公司后,李五作为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李五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不得设立两个一人公司而且李五投资的一人公司也不得再投资设立一人公司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公司法》第58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第59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根据这两条规定A选项和C选项的内容正确,因此均不能选。第62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依据该条的规定,D选项中的内容是正确的,因此也不能选。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见正常情形下一人公司的股东承担的仍然是有限责任,只有在公司财产与股东自己的财产不独立时才会要求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B项错误,应选。
[单选题]9.某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塑料产品,总资产1200万元,总负债200万元。现公司股东会作出了以下决定,请判断其哪一决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A.投资300万元,与乙公司成立另一有限公司
B.向丙电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50万元
C.发行100万元公司债券
D.减少注册资本50万元
正确答案:C
[单选题]10.下列关于公司股东出资的表述,正确的是()。
A.公司成立后,股东可以根据需要抽回出资
B.股东只能用货币进行出资
C.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均可自由转让其出资
D.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D项正确;第35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A项错误。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B项错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对于公司的董事,经理等都有限制,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转让股权的必须经过其他股东同意。所以C错误。
[单选题]11.下列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说法正确的是()。
A.任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都可以选择分期缴纳出资
B.任何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都可以选择分期缴纳出资
C.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D.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采用非货币财产出资,对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作价,股东之间可以协商确定
正确答案:C
[单选题]12.对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资本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A.在合营期间可以增加注册资本,但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B.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必须以人民币表示
C.经合营他方同意.合营一方可以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D.以专有技术出资的,对技术的作价,可以由合营双方协商,也可以聘请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合营企业在合营期限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批机构批准,A项说法错误。第18条规定,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合营各方约定的外币表示。B项错误。第20条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C项错误。第22条规定,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以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D项正确。
[单选题]1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款项中,应当从破产财产中最先拨付的是()。
A.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B.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C.银行贷款
D.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注意,是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才按顺序清偿,而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即属于破产费用。故D项正确。
[单选题]14.下列有关基金募集说法正确的是()。
A.基金募集经注册后,方可发售基金份额
B.基金份额的发售,可由基金托管人进行
C.基金募集期限由核准之日起起算
D.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在期限届满之日起60内返还投资人已交纳款项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证券投资基金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基金募集申请经注册后,方可发售基金份额。所以A正确。第56条第2款规定,基金份额的发售,由基金管理人或者其委托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其主要职责不包括基金份额的发售。所以B项错误。第58条第2款规定,基金募集不得超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准予注册的基金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所以C项错误。第61条第2款规定,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本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二)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所以D项错误。
[单选题]15.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见王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某调换,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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