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1. 某国有银行涉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该行行长因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被追究刑事责任,信贷科科长齐某因较为熟悉银行贷款业务被确定为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关于本案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如该案在开庭审理前召开庭前会议,应通知齐某参加
B.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拘传其到庭
C.齐某可当庭拒绝银行委托的辩护律师为该行辩护
D.齐某没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正确答案:C
[考点] 单位犯罪案件诉讼程序;庭前会议;拒绝辩护;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权
[解析] 《刑诉解释》第338条规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刑诉解释》第230条第2、3款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应当通知公诉人、辩护人到场。庭前会议准备就非法证据排除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或者准备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料的意见的,应当通知被告人到场。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参加庭前会议的被告人。”故A项错误。
《刑诉解释》第337条规定:“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诉讼代表人不符合前条规定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二)诉讼代表人系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本题中,齐某不是银行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而是其他人员,故对其不得拘传到庭。故B项错误。
《刑诉解释》第311条第2款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故C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3款规定,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刑诉解释》第338条规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故D项错误。
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对案件的不同处理需要使用判决、裁定和决定。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刑事诉讼原理,回答下列问题。
2. 关于判决、裁定、决定的适用对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判决不适用于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
B.裁定不适用于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
C.决定只适用于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
D.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只能用决定
正确答案:AC
[考点] 判决、裁定和决定
[解析] 判决适用于解决实体性问题;裁定除了解决部分实体性问题外,主要解决的是程序性问题;决定只适用于解决程序问题。故A、C项正确,B、D项错误。
3. 关于一个案件中适用判决、裁定、决定的数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判决
B.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裁定
C.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决定
D.在一个案件中,可以只有决定,而没有判决或裁定
正确答案:ABCD
[考点] 判决、裁定和决定的数量
[解析] 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即终审判决。本题中A项并未交待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因此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判决,比如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故A项正确。
一个案件可能存在需要用裁定处理多个程序问题或实体问题,如中止审理、减刑、假释等都是用裁定。故B项正确。
公、检、法在侦查、起诉和审判各个阶段都可以用决定,如决定立案、决定撤销案件、决定起诉等,一个案件可以有多个决定。故C项正确。
一个案件确实可能只有一个决定,如公安机关经过审查发现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决定不立案,这一个决定就终结诉讼程序了,也不会再有裁定和判决了。故D项正确。
4. 关于判决、裁定、决定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判决只有经过法定上诉、抗诉期限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B.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C.有些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影响决定的效力
D.法院减刑、假释裁定的法律效力并不最终确定,检察院认为不当而提出纠正意见的,法院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正确答案:CD
[考点] 判决、裁定和决定的效力
[解析] 第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或者裁定,有关机关和人员依法可以上诉或者抗诉,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但二审作出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故A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227条第1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第一审的裁定作出并不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故B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199条第1款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可见,有些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影响决定的效力。故C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7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1个月以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可见,检察院认为不当而提出纠正意见的,法院应当在1个月内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故D项正确。
5. 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的审理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开审判、回避等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______
A.体现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B.体现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的要求
C.表明违反法定程序严重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D.表明程序公正具有独立的价值
正确答案:BCD
[考点]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程序的独立价值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刑事诉讼法》第238条关于程序违法能够带来法律后果的规定,体现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的要求,同时也表明了程序公正具有独立价值。故本题B、C、D项均正确。A项为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不符合题意。
6. 贾士隐因涉嫌贪污犯罪被某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贾士隐逃往巴西。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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