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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第四节股份有限公司

1.【单选题】甲、乙、丙三人拟设立一股份责任公司。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甲在搬运为公司购买的办公家具时,不慎将丁撞伤。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对丁的侵权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若公司未成立,丁仅能请求甲承担该侵权责任

B. 若公司未成立,丁应先向甲请求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乙、丙承担

C. 若公司成立,则由公司自动承受该侵权责任

D. 无论公司是否成立,该侵权责任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甲对丁的侵权系因为公司搬运家具所致,属于“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1)如果公司成立,“公司”应自动承受该侵权责任;(2)如果公司未成立。受害人有权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2.【单选题】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 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 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1)选项AC: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至少3名董事)或者监事会(2名监事不行)提议,可以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

(2)选项B: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在本题中,只有4名董事,不符合要求。

3.【单选题】某上市公司拟聘任独立董事一名,甲为该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大学同学,乙为该公司中持股7%的某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丙曾任该公司财务部经理,半年前离职,丁为某大学法学院教授、兼职担任该公司子公司的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是()。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1)甲: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大学同学、战友不在此列),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2)乙: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3)丙: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4)丁: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4.【单选题】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8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经3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 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C.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可由5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D. 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1)选项A:股份有限公司1/3以上的董事(≥3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2)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2名监事不行)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3)选项C: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5.【单选题】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A. 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B. 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C. 丙正在担任A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

D. 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1)选项A: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和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由于甲妻半年前刚刚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因此甲夫妇二人均不得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选项B: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尽管乙曾经在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但1年前已经卸任,不影响其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3)选项C:正在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4)选项D: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6.【单选题】甲、乙、丙三家企业筹划建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甲企业作为出资的厂房需要装修。于是,由乙企业负责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处,专门定作了一批装饰材料,价值140万元。如果公司无法成立,承担140万元装饰材料费的方案正确的是()。

A. 甲企业与乙企业承担

B. 甲企业独立承担

C. 全体发起人连带承担

D. 全体发起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的责任。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7.【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东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股东人数较少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可以每两年召开一次

B. 股东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C. 股东会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董事

D. 股东会可以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分为年会和临时股东会两种。年会是指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每年按时召开的股东会。因此,不考虑股东数量,股东会会议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选项A错误。

股东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选项B错误。

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选项C正确。

股东会不得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选项D错误。

19.【多选题】下列各项情形中,认股人有权要求发起人返还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有(  )。

A.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

B.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30日内未召开成立大会的

C. 成立大会作出不设立公司决议的

D. 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

正确答案:A,B,C

参考解析:选项D: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时,公司或全体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并不直接导致公司设立失败。

20.【多选题】甲上市公司董事会正在讨论从乙公司大宗采购原材料,乙公司由甲上市公司董事长赵某实际控制;董事A、B、C、D、E出席会议,董事长赵某及董事会其余2名成员未出席会议;决议时E投了反对票,但董事会仍然通过决议,且未将E的反对意见记入会议记录。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赞同的董事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未过半数,该董事会决议不能通过

B. 赞同的董事人数占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人数已过半数,该董事会决议通过

C. 如果日后发现,该关联交易违法,给甲上市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出席会议的董事A、B、C、D、E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 如果日后发现,该关联交易违法,给甲上市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出席会议且表示赞同的董事A、B、C、D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B,C

参考解析:(1)选项AB: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在本题中,无关联关系董事共7人,4人表示同意,该决议可以通过。

(2)选项CD: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在本题中,董事长赵某及其余2名成员因未参与决议,无须承担赔偿责任,董事E虽在表决时表明异议,但其反对意见未被记入会议记录,不能免责。

21.【多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董事会有5名成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该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A. 董事会人数减至3人时

B. 未弥补亏损为1000万元时

C.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 持有该公司2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正确答案:A,C,D

参考解析:(1)选项A:董事会人数减至3人,低于章程规定人数的2/3;

(2)选项B:公司未弥补亏损尚未达到股本总额的1/3。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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