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分析】背景资料
某新建特大型装配式钢结构预制构件生产厂房建设项目,采用可研批准后的EPC方式发包。招标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保修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人在投标之前完成施工现场踏勘。确定某承包人为中标人后,发承包双方依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签订了EPC工程总承包固定总价合同(约定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10%以内不调整),并定于当年5月1日开工。
开工后,承包人在土方工程施工中遇到了业主提供的基础材料里没有列出的孤石和更多坚硬的岩层,使开挖工作变得困难。尽管承包人采用克服困难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但实际生产率比原计划降低,导致影响工期0.5个月。由于施工进度减慢,当地迎来雨季,赶上数天季节性大雨,随后转为特大暴雨并导致山洪暴发,造成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甲乙方施工现场办公用房等设施以及已施工的部分基础被冲坏,施工设备损坏,运进现场的部分材料被冲走,已入场的乙方购买属于工程实体的部分构件和部品发生损坏,乙方数名施工人员受伤。雨后,承包人用了很多工时进行清理和修复。为此,承包人准备对以上事件提出索赔。
【问题】
1.上述事件的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
2.在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哪些?在申请索赔时,承包人应提供的索赔文件有哪些?
3.在随后的施工中又发现了较有价值的出土文物,造成承包人部分施工人员和机械窝工,同时承包人为保护文物付出了一定的措施费用。请问承包方应如何处理此事?
4.由于工期延误太久,发包人指示赶工,承包人决定制定赶工计划加快施工,施工期间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预制构件价格上涨,构件采购成本比预期超出5%。承包人提出:赶工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而预制构件上涨费用向发包人申请索赔,请问承包人这样的做法合理吗?
参考解析:第一问:
1-1.由于业主提供的基础材料里没有列出的孤石和更多坚硬的岩层导致的工期及费用索赔成立。
理由:施工过程中出现图纸没有列出的孤石和更多坚硬岩石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发包人应承担基础资料错误造成的责任,故费用索赔成立,且影响工期0.5个月,故工期索赔成立。
1-2.对于前期季节性大雨引起的费用和工期索赔不成立。
理由:这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预先能够合理估计的因素,应在合同工期内考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不能给予补偿。
1-3.对于后期特大暴雨引起的山洪暴发属于不可抗力事件,按照不可抗力的分担原则。
属于甲方提供的道路和管网、甲方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已施工的部分基础、被冲走的部分材料和工程清理和修复作业,工程实体的部分构件和部品损坏修复,应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属于乙方负责的道路和管线被冲坏,乙方施工现场办公用房、施工设备损坏和乙方受伤的施工人员,应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若延误工程超过相应的总时差,工期应予顺延。
第二问:
2-1.可提供的索赔证据有:
①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③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
④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各种凭证。
2-2.应提供的索赔文件有:
①索赔通知;
②索赔报告;
③索赔证据与详细计算书等附件。
第三问:
发现出土文物后,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并通知监理人。同时,就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向监理提出索赔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计算书及其证据。
第四问:
赶工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是不合理的。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指示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预制构件价格上涨向发包人索赔是不合理的。因为双方签订的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属于固定总价合同,材料价格上涨5%的幅度低于合同约定的10%波动幅度,应该是承包人在投标时可以预见的,因此材料价格上涨的损失应由总承包人承担。
2.【案例分析】背景资料
某工程合同工期21天,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拟定的初始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在公司协调会上,设备供应部门提出,工作F、J使用的同种机械只能租赁到1台,因此该两项工作只能按先后顺序施工。

【问题】
1.从工期控制的角度出发,工作F、J哪一项先施工较合理?说明理由并进行进度计划调整,绘制新网络图。调整后的关键工作有哪些?工期为多少天?
2.经上述调整后的合理计划被批准为正式进度计划。但在开工后,由于工作I的时间延误,使工作J的开始作业时间推迟3天。工作J每推迟1天开工费用损失500元,总工期每拖延1天罚款700元。受上述事件的影响,该工程的总工期将为多少天?综合费用增加多少元?
3.在发生问题(2)所述情况后,若通过压缩工作的持续时间来调整进度计划,从经济的角度考虑,应压缩哪些工作的持续时间?每项工作分别压缩多少天?总工期为多少天?相应增加的综合费用为多少元?各项工作可压缩时间及压缩每1天需增加的费用见下表。
网络图调整相关数据表

参考解析:第一问:
1-1.J工作可先开始工作,从工期控制的角度,先施工工作J后施工工作F较合理,工期更短。
1-2.调整后新网络图如下图所示:
1-3.调整后的关键线路有两条:①→②→④→⑥→⑦→⑨→⑩,①→③→⑤→⑥→⑦→⑨→⑩;
关键工作有:A、E、F、G、H、I、J,工期为21天。
第二问:
由于工作I的时间延误,使工作J的开始作业时间推迟3天,由于是关键工作
则该工程的总工期将为21+3=24天
综合费用增加:500×3+700×3=3600元
第三问:
工作J已经推迟3天情况后,从经济角度出发:
第一次压缩G工作1天,
综合费用增加变为:500×3+400+700×2=3300元
第二次同时压缩G工作和C工作各1天
综合费用增加变为:500×3+400×2+200+700=3200元
第三次还可压缩H工作1天,但增加的费用750元大于延长1天罚款700元,从经济角度考虑,不再压缩。
故从经济的角度考虑压缩G工作2天;压缩C工作1天,总工期22天,增加的综合费用为3200元。
3.【案例分析】背景资料
某投资公司(甲方)与中标单位(乙方)双方按规定签订了建造一幢办公楼的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23年8月16日。
工程开工后发生了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一:因拆迁工作拖延,甲方于2023年8月18日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导致乙方A、B两项工作延误了2天,并分别造成人工窝工6个和8个工日;A工作需用施工机械甲一台,其台班费600元/台班,折旧费为350元/台班。
事件二:乙方与机械设备租赁商约定,D项工作施工用的某机械应于2023年8月28日进场,但因出租方原因推迟到当月29日才进场,造成D工作延误1天和人工窝工7个工日。
事件三:因甲方设计变更,乙方在E项工作施工时,导致人工增加14个工日,并使施工时间增加了2天,E工作需一台施工机械乙配合,其台班租赁费为500元/台班。
事件四:2023年10月15日当承包商准备进行H工作时,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直至10月20日才修好。修理事件造成现场人员窝工50个工日,该机械台班费800元/台班,折旧费为450元/台班。
事件五:甲方应于2023年10月18日交给承包商变更H工作的图纸至10月25日才给,致使承包商窝工70个工日,涉及的机械台班费800元/台班,折旧费为450元/台班。
上述事件中,A、D、H三项工作均为关键工作,没有机动时间,其余工作均有足够的机动时间。
合同约定人工费标准为80元/工日,应由甲方给予补偿的窝工人工费标准

泽熙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