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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考试试题

1、多选甲对乙享有60万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登记。关于丙乙戊的关系何者正确?()

A、若甲放弃对戊的抵押权,则丙、丁只对甲的30万元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B、若甲要求丙丁承担保证责任,丙丁可主张先诉抗辩权,要求甲先行使对戊的抵押权

C、甲可在丙丁戊中任意选择一人,要求承担担保责任

D、若甲戊之间的抵押权被宣告无效,丙丁应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A,C

2、多选 以共有物抵押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按份共有人有权单独决定以其份额设抵押

B、共同共有物设抵押的,应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否则无效

C、部分共同共有人擅自以共有物抵押的,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持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D、以共有船舶抵押的,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份额的共有人同意

答案:A,B,C,D

3、填空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下列担保的方式:()、()、()、()和()。

答案: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4、问答?甲乙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3年。合同订立后,甲又向丙借款6万元,并以其已出租房屋作为抵押,双发签订了抵押协议。规定如甲在一年内不能还清借款,则将房屋作价转让给丙。后甲不能还清借款,将房屋过户给丙,并要求乙从房屋中搬走,并认为甲在租期未满前将房屋出卖或抵押给他人,损害了他的利益,要求法院认定房屋抵押和买卖合同无效。

问题:甲能否将租赁的房屋抵押或出卖?

答案:甲完全可以将租赁的房屋抵押或出卖。合同法规定,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的,不影响租赁合同履行,同时,在转让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这时乙可以向法院请求买卖合同无效,自己愿意以同等价格优先购买。同时,即便乙放弃优先购买权,丙也无权要求乙搬出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乙可以继续使用房屋至合同期满,除双方商定外合同不能解除。

5、单选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借款金额1000万元,月利率20%,期限为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其向乙公司出具的担保书声称:如借款人到期不还,担保人清偿,担保期至借款人还清全部本息止。还款期限届至,甲公司无力偿还,乙公司要求保证人丙公司要求偿还债务和利息。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尽管借款利率高于银行贷款利率,但主合同有效,丙公司应负保证责任

B.尽管主合同无效但保证合同有效,丙公司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C.企业间禁止借贷且利率达20%,故主合同无效,而保证合同作为从合同也因此无效,甲乙公司均有过错,各依过错承担责任;丙公司若有过错,也应当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的责任

D.丙公司仅向乙公司出具了担保书,此为单方允诺而非合同,故保证合同不成立

答案:C

6、多选 甲向乙购买一批丝绸,价值15万元,约定提货后两个月付款,同时约定由丙做保证人。在还款期届满之前,乙租用了甲的6间房屋。约定租金5万元在所欠货款中扣除,并将原合同中的15万元欠款修改为10万元,但没有通知丙。若甲到期不能还款,则:()

A.由丙承担10万元的保证责任

B.丙仍然承担15万元的保证责任

C.乙不能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乙变更主合同时,没有征得丙的书面同意

D.若原合同中约定可不经丙同意修改主合同内容,则丙应承担10万元的保证责任

答案:A,D

7、单选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多少?()

A.1/2

B.1/3

C.1/4

D.1/5

答案:B

8、单选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的有()

A、房屋的所有权

B、可以转让的股份

C、土地承包经营权

D、债权

答案:B

9、多选 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力的,质权人的权利有()

A、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担保

B、出质人不提供担保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商将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

C、出质人不提供担保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商将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向第三人提存

D、要求解除合同

答案:A,B,C

10、问答题 生效的判决或调解到期不申请执行的法律后果?

答案: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执行权,超过申请执行期限,法院将不再受理债权人的执行申请。申请超过期限,发动不起执行程序,其已获权利就会成为自然权利,就只能依赖义务人的自觉履行来得以实现。

11、问答题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如何承担责任?

答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债权人

解析:试题答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中对担保法的规定作了一定的限制,明确只有在债权人放弃属于债务人自己的抵押权的情况下才能适用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规定。其理由是在第三人提供担保物的情况下,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处于同等的地位,债权人有选择行使担保物权还是保证债权的权利,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两者都有清偿的责任。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对保证人并无实际影响。而当担保物权为债务人所提供时,情况则有所不同,保证人只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使债务人本来就用来清偿债务的财产不用于清偿,势必加大了保证人的责任,因此,保证人应当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12、名词解释 债务

答案: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

13、单选 因担保人过错而导致的担保合同无效的,担保人承担过错责任之后,是否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A.不可以

B.可以

C.视情况而定

D.反担保人有过错才可以

答案:B

14、判断题 质押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与实际交付的质物不一致的,以约定的质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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