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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分类模拟题72

不定项选择题

1.  在下列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______

A.甲向乙施舍两个馒头

B.甲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新长征突击手”,并获奖金10万元

C.公安机关追逃嫌疑人甲,并发布悬赏令,对准确提供信息者奖励5万元。乙因准确提供信息致嫌疑人甲落网,乙为此得到奖励5万元

D.某学校与某市税务局签订员工收入的代扣代缴协议

正确答案:C

[考点] 民事法律关系

[解析] A选项属于好意施惠关系,好意施惠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区别是好意施惠不产生具有民法意义的权利义务关系。B选项为行政法律关系,甲所获奖金属于行政奖励。C选项属于单方允诺之债。D选项属于行政委托合同关系。

2.  赵男与郭女经过别人介绍互加好友,二人通过微信聊天互有好感,决定某周日在奥森公园见面增进了解。郭女十分重视此次约会,特意为此购置了一套平时舍不得买的衣服。但郭女按约定时间在奥森公园等了4个小时仍未见到赵男,打电话也没人接。郭女十分恼怒,找介绍人要到赵男地址,去赵男家中与赵男对质。双方为此发生争执。郭女怒而诉至法庭,要求赵男赔偿其精神损失费五千元。问:赵男与郭女之间的关系为何种关系?______

A.侵权关系

B.合同关系

C.道义关系

D.既属道义关系,又属民事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C

[考点] 民事法律关系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区别的核心内容在于,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规范调整,而且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内容,如果不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内容,则不为民事法律关系。本案中,赵男与郭女约会,这种关系虽然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但这种关系既不具有财产关系的内容,也不具有人身关系的内容,这种关系是受道德规范调整的关系,而不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关系。赵男的行为虽然是不道德的,但不具有法律的非难性,郭女所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是不能成立的。因为,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建立在对人身权益侵害的基础上,赵男的行为未侵害郭女的人身权益,因此,赵男不存在对郭女的精神损害赔偿的理由。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3.  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支持?______

A.甲与乙约定周末一起看电影,但甲周末加班忘了此事。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B.甲给乙分析房价将会大幅下跌,不如现在把房子卖了换现金,乙听信了甲的话把房子卖了,结果房价不降反升。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C.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净身出户,房子归乙,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乙要求甲依约赔偿

D.甲对乙承诺,如乙能考试第一名,甲就送乙一部苹果手机,后乙果然考了第一名,甲失约。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C

[考点] 民法的调整对象

[解析] 《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据此可知,并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选项A、D错误。“约定一起看电影”与“承诺送手机”都属于道德范畴,不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受道德调整。

选项B错误。甲只是给乙分析了房价走势,乙作为成年人应该自己判断该信息的真伪,自己承担擅自依照该信息行事而产生的风险,乙不享有对甲法律意义上的请求权。选项C正确。夫妻之间对出轨导致离婚的补偿协议,符合民法中意思自治的原则,该协议有效,乙依照协议约定主张的请求权能得到支持。

4.  以下权利的行使不属于行使形成权的是______

A.张某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但是张某没有代理权,乙公司享有的撤销合同的权利

B.王某将一幅字画寄存在陈某处,陈某将字画卖给杨某,王某认可陈某的行为有效的权利

C.陈某通过欺诈手段使张某与自己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张某的撤销合同的权利

D.张某欠王某5000元未还,王某欠张某的5000元债务也已到期,王某主张用自己的5000元债权抵销张某对自己的5000元债权的权利

正确答案:B

[考点] 形成权

[解析] 依民事权利的效力特点为标准可以将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和抗辩权。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支配权的行使无须其他人积极义务的配合,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等属于支配权。请求权是权利人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人对权利客体不能直接支配,其权利的实现有赖于义务人的协助,没有排他效力。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形成权的独特性在于只要有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足以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法律效力。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于形成权。抗辩权是能够阻止请求权效力的权利。抗辩权主要是针对请求权的,通过行使抗辩权,一方面可以阻止请求权效力,另一方面可以使权利人能够拒绝向相对人履行义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等都属于抗辩权。

A选项中,无权代理时,不知情的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撤销权可以使效力未定的合同法律关系归于消灭,显然属于形成权;B选项中,无权处分时,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合同效力待定;但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无权处分合同有效,不再是效力待定,合同效力不需要王某的认可,故B项不属于形成权行使;C项,受欺诈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张某撤销合同可以改变法律行为的状况,属于形成权:D项,抵销权属于形成权。

5.  下列有关意思表示中,自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就发生法律效力的是______

A.甲为富二代,年满16周岁。乙欠甲10万元,甲对乙说:“老弟,你欠的10万元钱不用还了”

B.甲借用了乙的一匹马,甲将该马放置山林

C.甲自书遗嘱,遗嘱写好后放置在抽屉之中

D.甲与乙签订合同,因甲遭受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便通知乙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C

[考点] 意思表示

[解析] 本题涉及意思表示何时发生效力的问题。自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就发生效力的为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自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才发生法律效力的为有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自意思表示一致才发生法律效力的为双方法律行为。本题A选项为免除行为,为有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但甲为未成年人,其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效力,故A选项错误。本题B选项为无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但甲欠缺处分权,故不发生抛弃的法律效力,故B选项错误。本题C选项为无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自意思表示完成即发生法律效力。应予注意的是,应将遗嘱行为和遗嘱继承区别开来,遗嘱继承属于死因行为。故C选项正确。本题D选项为有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通知到达相对人乙才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故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6.  周某(男)17岁,母亲已去世2年,父亲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周某的二姨崔某(40岁,离异,有一个10岁的儿子)提出愿将周某收养。崔某咨询律师收养是否合法,律师的下列哪一项答复是正确的?______

A.周某已满16岁,不能再被收养

B.崔某与周某年龄相差未超过40岁,不能收养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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