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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分类模拟题85

一、单项选择题

1.  燕昭王委托郭槐寻购千里马一匹,郭槐寻找多月,仅找到一副千里马死后所遗骸骨,便以自己的名义买下。后郭槐找到燕昭王说,千里马没找到,但你如果愿意要这副骸骨就带走,燕昭王思考半晌后付款。燕昭王付款的行为是基于:______

A.委托代理

B.越权代理的追认

C.表见代理

D.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代理的概念。《民法通则》第63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质言之,只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行为,才能成立代理。郭槐虽受燕昭王委托寻购千里马,但其以自己的名义购买了马骨一副,并非代理行为,A选项、B选项、C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

2.  张三在某商场购得一只标明为“天然紫水晶”的毛衣链,后经人鉴定发现是人造水晶,张三与商场多次交涉未果,历时已达1年半,现张三欲起诉请求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其主张不应得到支持。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1年的除斥期间

B.其主张可得到支持。商场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

C.其主张可得到支持。未过2年诉讼时效

D.其主张可得到支持。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正确答案:A

[考点] 除斥期间

《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合同法解释(一)》第8条规定:  《合同法》第55条规定的“1年”、第75条和第104条第2款规定的“5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因此,张三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A项为正确答案。

3.  王某为女儿出国留学,向甲借款30万元,并将一套房屋质押给甲,并交付了房屋。不久,王某向乙借款30万元,将该房屋为乙设立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来,王某又向丙借款30万元,双方约定如果王某届时不能还款,变卖房屋所得价款丙享有优先于他人受偿的权利。王某届时未能偿还甲、乙、丙的借款,房屋变卖得款60万元,此外王某无其他财产。这60万元应当如何在甲、乙、丙之间分配?______

A.甲30万元、乙30万元、丙0万元

B.甲15万元、乙30万元、丙15万元

C.甲20万元、乙20万元、丙20万元

D.甲30万元、乙20万元、丙10万元

正确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5条的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物权法》第208条规定,质权的客体只能是动产和法律明定的权利。王某和甲有关质押房屋的约定违反了物权法定原则,甲对该房屋不享有质权。另王某与丙关于丙对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的约定,仅具有相对效力,不能对抗第三人。而王某为乙设立抵押权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乙为房屋的抵押权人,对房屋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综上,就变卖房屋所得的60万元,抵押权人乙享有优先受偿权。剩余的30万元,根据债权平等原则,由甲和丙按照比例受偿。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4.  神牛公司在H省电视台主办的赈灾义演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S省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并指明此款专用于S省B中学的校舍重建。事后,神牛公司仅支付50万元。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H省电视台、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无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B.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C.S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D.B中学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正确答案:C

[考点] 赠与合同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述规定。”在本题中,赠与人神牛公司将其财产100万元无偿赠与受赠人S省红十字会,但是鉴于该赠与具有社会公益性质,S省红十字会有权向神牛公司请求支付剩余50万元。本题中,B中学虽为受益人,但其并非赠与合同主体,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B中学无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剩余50万。因此,正确答案应当是C。

5.  工程师邹某住三楼西侧303室住房,住在东侧301、302室的邻居武某和陆某以保障居住安全为由,未征得邹某等人同意,在三楼东侧楼道口安装了一扇金属保安门,使该楼道为两户专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邹某有权要求陆某和武某拆除金属保安门,恢复原状

B.若安装保安门既不影响邹某通行,又不影响通风、采光,则可以不拆除

C.本案是相邻关系纠纷

D.本案不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

正确答案:A

[考点]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情形下,对共用部分权利的行使及其限制。本案不构成相邻关系纠纷,因为并未侵犯到相邻权,而是区分所有人对共用部分权利的不当行使。《物权法》第72条第1款前段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76条第1款第(六)项以及第2款前段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第36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83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本题选项A正确。

6.  下列哪种情形在甲、乙之间成立民事法律关系?______

A.甲乙二人同去参加同学丙的婚礼,甲在婚宴上听乙向他人吹嘘某只股票未受到熔断机制的影响。后甲买入该股票,却因该上市公司涉嫌会计造假而股价暴跌

B.甲、乙口头约定,乙次日一早免费搭乘甲的便车进城,结果第二天甲忘记此事,导致乙未能按时进城

C.甲、乙口头约定,如果甲通过司法考试,就将甲所有的司法考试复习资料送给乙

D.甲、乙书面约定2008年8月8日领取结婚证,海枯石烂,永不变心

正确答案:C

[解析] A选项中甲乙之间不具有任何的法律关系。乙向别人吹嘘股票的行为并不构成同甲之间的法律行为,故甲乙之间不能成立任何法律关系。B选项为情谊行为。D选项为恋爱关系。本题正确选项为C。

7.  以下占有为恶意占有的是:______

A.甲和乙出去玩,乙托甲照看自己的行李

B.甲拾到一个钱包,于是坐在附近等候失主

C.甲喜欢乙的钢笔,趁乙不在,甲拿了乙的笔

D.妈妈甲收拾孩子乙的房间,发现了乙借同学的一本书,以为是乙自己买的,便放在自己房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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