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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分类模拟24

一、单项选择题

1.  叶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判决宣告时叶某表示不上诉。其被解除羁押后经向他人咨询,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于是又想提出上诉。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______

A.叶某已明确表示不上诉,因此不能再提起上诉

B.需经法院同意,叶某才能上诉

C.在上诉期满前,叶某有权提出上诉

D.叶某可在上诉期满前提出上诉,但因一审判决未生效,需对他重新收押

正确答案:C

[考点] 第二审程序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其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本案中,叶某只要在上诉期满前就可以提出上诉,以其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A项错误,C项正确。上诉权是上诉人的基本权利,无需法院审查同意。B项错误。叶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既然一审判处缓刑,则不产生羁押效果,应当对叶某立即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不能对他重新收押。D项错误。

2.  甲、乙二人系药材公司仓库保管员,涉嫌5次共同盗窃其保管的名贵药材,涉案金额40余万元。一审开庭审理时,药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丙参加庭审。经审理,法院认定了其中4起盗窃事实,另1起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甲和乙以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1年。一审判决作出后,乙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甲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二审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A.二审法院受理案件后应通知同级检察院查阅案卷

B.二审法院可审理并认定一审法院未予认定的1起盗窃事实

C.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乙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将乙改判为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D.二审期间,甲可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正确答案:D

[考点] 第二审程序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开庭审理第二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自通知后的第二日起,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由此可知,“决定开庭审理”的第二审公诉案件,才应当通知同级检察院查阅案卷;此外,即便要通知同级检察院阅卷,二审法院也是在“决定开庭审理后”通知,而非在“受理案件后”通知。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抗诉范围的限制。”可知,二审法院既要审查上诉或者抗诉的部分,又要审查没有上诉或者抗诉的部分。但是二审法院只能全面审查,不能全面认定,根据“二审终审原则”,二审期间不能认定一审法院未予认定的事实,如果认定就侵犯了对方的上诉权。另外,从上诉不加刑原则来看,如果二审法院认定了一审法院未予认定的盗窃事实,将会对被告人不利,会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因此,对于一审法院未予认定的一起盗窃事实,二审法院“可审理”,但“不可认定”。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原判判处的刑罚不当、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原判判处的刑罚畸轻,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可知,本题中C项属于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期间,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由此可知,二审期间,甲可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D项正确。

3.  环卫工人马某在垃圾桶内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婴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紧急将婴儿送医院成功抢救后未予立案。关于本案的立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确定遗弃婴儿的原因后才能立案

B.马某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可申请复议

C.了解婴儿被谁遗弃的知情人可向检察院控告

D.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正确答案:D

[考点] 立案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立案时无须确定遗弃婴儿的原因。A项错误。根据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本案中马某是报案人,并不是被害人,因而其不具有控告人的身份,所以马某对不立案的决定不服,不可以申请复议。B项错误。知情人也不具有控告人的身份,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检察院有权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D项正确。

4.  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不讯问被告人

B.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C.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检察院应当向最高法院提出意见

D.最高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检察院

正确答案:D

[考点] 死刑复核程序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讯问被告人为强制性规定,即“应当”讯问被告人,A项错误。只有在辩护律师提出要求时才存在应当听取律师意见的问题,B项错误。最高检不是“必须”而是“可以”向最高院提出意见,C项错误。D项表述符合法律规定,D项正确。

5.  李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交付执行之前,李某声称怀孕并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对于李某的申请应当由下列哪个机关审查决定?______

A.看守所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B

[考点] 执行

[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五款、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因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的原因,依法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申请的,有关病情诊断、妊娠检查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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