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分析题】某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为8000万元(其中直接费为5200万元),建设工期为18个月,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五项事件:
事件1:由于发包人原因提出对原设计修改,造成全场性停工45天。
事件2: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位实际土质与发包人在招标时提供的“参考资料”中给定地质资料不符,造成施工直接费增加2万元,相应工序的持续时间增加了4天。
事件3:在基础施工中,承包人除了按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了妥善处理外,承包人为了保证质量,扩大了基坑底面尺寸,还将基础混凝土强度由C15提高到C20,造成施工直接费增加11万元,相应工序的持续时间增加了5天。
事件4:在桥墩施工过程中,因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误,造成施工直接费增加4万元,相应工序的持续时间增加了6天。
事件5:进入雨季施工,恰逢50年一遇的大暴雨,造成停工损失3万元,工期增加了8天。
在以上事件中,除第1和5项外,其余工序均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人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承包人提出如下索赔要求:
(1)增加合同工期68天。
(2)增加费用137.19万元,计算如下。
①发包人变更设计,图纸延误,损失45天(1.5个月)的管理费和利润:
管理费=合同价÷工期×管理费费率×延误时间
=8000万元÷18个月×12%×1.5个月=80(万元)
利润=(合同价+管理费)÷工期×利润率X延误时间
=(8000+80)万元÷18个月×5%×1.5个月=33.67(万元)
合计113.67万元。
②地质资料不符、混凝土强度提高、桥墩图纸错误、暴雨等因素造成的费用增加,计算如下。
直接费20万元。
管理费:20万元×12%=2.4(万元)
利润:(20+2.4)×5%=1.12(万元)
合计23.52万元。
问题:
1.承包人针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上述事件提出的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是否成立,为什么?
2.承包人索赔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应如何计算?(计算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3.如果在工程缺陷责任期问发生了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在监理人多次书面指令承包人修复而承包人一再拖延的情况下,发包人另请其他承包人修复,则所发生的修复费用该如何处理?
参考解析:正确答案:
问题1:
事件1:由于发包人修改设计,监理人同意索赔。
事件2:承包人针对事件2所提出的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均不成立。因为发包人提供的“参考资料”不构成合同文件,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参考资料”承包人应对他自己就该资料的解释、推论和使用负责,这是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
事件3:承包人针对事件3所提出的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均不成立。因为扩大基坑底面尺寸及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并非是监理人下达变更指令所致,该工作属于承包人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
事件4:承包人针对事件4所提出的费用索赔成立,因为这是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有误。工期索赔不成立,因该延误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对总工期并无影响。
事件5:承包人针对事件5所提出的费用索赔不成立,工期索赔成立。因为该事件是由于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造成的,承包人不应得到费用补偿。
问题2:
工期索赔为53天,即发包人修改设计和暴雨的影响可索赔工期;增加费用78.58万元,计算如下。
(1)发包人变更设计,图纸延误,损失45天(1.5个月)的管理费和利润,计算基数应为直接费,不应为合同价;
管理费=直接费÷工期×管理费费率×延误时间
=5200万元÷18个月×12%×1.5个月=52(万元)
利润=(直接费+现场管理费)÷工期×利润率×延误时间
=(5200+52)万元÷18个月×5%×1.5个月=21.88(万元)
合计73.88万元。
(2)桥墩图纸错误造成的费用增加为4.70万元,计算如下。
直接费4万元
管理费:4万元×12%=0.48(万元)
利润:(4+0.48)万元×5%=0.22(万元)
合计4.70万元。
问题3:
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2.【案例分析题】某公路工程,建设单位(业主)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工期600天,约定每提前一天奖励0.5万元,每推迟一天罚款0.7万元。当施工到120天时,监理工程师对某种工程材料检验,发现材料质量不合格,由此造成承包人整个工程停工10天。此后工程进行到200天时,业主提出变更设计,又造成承包人部分工程停工20天。若全部工程停工一天损失3万元,部分工程停工一天损失1.2万元。后经承包人加班加点赶工,最终工期为607天。
问题:
根据上述背景情况,分析说明承包人在何种合同规定下,通过何种办法,能够争取到多少补偿?
参考解析:解题思路:
本案例主要考核索赔成立的条件和索赔责任的划分。
正确答案:
根据建设工程一般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由于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停工所发生的费用,不予补偿。由于业主提出设计变更造成部分工程停工所发生的费用应予补偿,600+20=620天
最终竣工工期比合同约定工期提前。
因此,承包人可得到的补偿为:20*1.2+(620-607)*0.5=30.5万元
3.【案例分析题】某公路项目,建设单位(业主)与承包人签订了工程承包台同,合同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工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表已获监理人批准。
在边坡施工过程中,因由业主提供的水泥未到,致使边坡施工作业从7月3日至7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0天),该项作业人工30人,混凝土搅拌机1台。
7月17日至7月19日因下雨,涵洞基础开挖工程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0),该项作业人工10人。
7月21日至7月24日,因1台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致使涵洞砌筑延迟开工(该项作的总时差为4天),该项作业人工112人。
为此,承包人于7月5日后陆续送交了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并于7月24日向监理人提交了一份索赔书,其计算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1.工期索赔。
(1)边坡作业:7月3日至7月16停工,共计14天。
(2)涵洞基础:7月17日至7月19日停工,计3天。
(3)砌筑作业:7月21日至7月24日迟开工,计4天。
总计请求顺延工期:21天。
2.费用索赔。
(1)窝工机械设备费。
一台混凝土搅拌机:14×165=2310(元)
一台砂浆搅拌机:7×78=546(元)
小计:2856元。
(2)窝工人工费。
边坡:30人×80元/人天×14天=33600(元)
基础:10人×80元/人天×3天=2400(元)
砌筑:12人×80元/人天×4天=3840(元)
小计:39840元。
(3)管理费增加:(2856+39840)×5%=2134.8(元)
(4)利润损失:(2856+39840+2134.8)×7.42%=3326.45(元)
经济索赔合计:2856+39840+2134.8+3326.45=48157.25(元)
问题:
1.承包人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否正确?应予批准的工期索赔为多少天?
2.假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窝工机械设备费索赔按台班单价的65%计;考虑对窝工人工应合理安排工人从事其他作业后的降效损失,窝工人工费索赔按每工日35元计:所需管理费、税金为窝工费的10%,不考虑利润的补偿。承包人上报的人工、机械单价为承包人投标单价,试确定索赔额。
参考解析:解题思路:
本案例主要考核索赔成立的条件和索赔责任的划分。
正确答案:
问题1:
承包人提出的工期索赔不正确。
(1)边坡停工14天,应予工期补偿14天。这是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的,且该项作业位于关键路线上。
(2)基础开挖停工,不予工期补偿。因为常规降雨属于季节性的,为有经验的承包人能预计的因素。在施工组织中应作考虑。
(3)砌筑停工,不予工期补偿。因为该项停工属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
因此,同意工期补偿:14+0+0=14(天)。
问题2:
费用索赔审定。
(1)窝工机械费。
边坡机械窝工:14×165×65%=1501.5(元)。因为由于发包人原因提供的材料发生交货日期延误造成工期延误,并且受影响的工程处在工程施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可以获得费用补偿。
砌筑机械窝工:因砂浆搅拌机故障为非业主原因,所以造成砂浆搅拌机的窝工机械费不给补偿。
小计:1501.5元。
(2)窝工人工费。
边坡窝工:30×35×14=14700(元)(业主原因造成,但窝工工人已做其他工作,所以只补偿工效差)
基础开挖窝工:不给补偿,因系承包人责任。
砌筑窝工:不应给补偿,因系承包人责任。
小计:14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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