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分析】背景资料
某工程项目业主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确定了承包人。双方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4个月,开工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该项目的主要价款信息及合同付款条款如下:
(1)承包商各月计划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见表6-14。

(2)措施项目费在开工后的前两个月平均支付。
(3)其他项目清单中包括专业工程暂估价和计日工,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为180000元;计日工表中包括数量为100个工日的某工种用工,承包商填报的综合单价为120元/工日。
(4)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20%,在开工前支付,在最后2个月平均扣回。
(5)工程价款逐月支付,经确认的变更金额、索赔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款、计日工金额等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6)业主按承包商每次应结算工程款的90%支付。
(7)工程竣工验收后30天内进行竣工结算,按总造价的3%扣留质量保证金。
(8)规费综合费率为4%,增值税税率为9%。
施工过程中,各月实际完成工程情况如下:
(1)各月均按计划完成计划工程量。
(2)5月业主确认计日工35个工日,6月业主确认计日工40个工日。
(3)6月业主确认原专业工程暂估价款的实际发生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为80000元,7月业主确认原专业工程暂估价款的实际发生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为70000元。
(4)6月由于业主设计变更,新增原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一个分部分项工程,经业主确认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为100000元,措施项目费为10000元,参照其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确认的管理费费率为10%(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为计费基础),利润率为7%(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之和为计费基础)。
(5)6月因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已验收合格的某分项工程再次进行质量检验,造成承包商人员窝工费5000元,机械闲置费2000元,该分项工程施工持续时间延长1天(不影响总工期)。检验表明该分项工程质量合格。为了提高质量。承包商对尚未施工的后续相关工作调整了模板形式,造成模板费用增加10000元。
【问题】
1.该工程的签约合同价为多少?预付款是多少?
2.每月业主实际应支付的工程价款是多少?
3.若承发包双方已如约履行合同,列式计算6月末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和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计算过程与结果均以万元为单位,结果保留3位小数)
参考解析:第一问:
1-1.签约合同价:
[(55+75+90+60)+(8+3+3+2)+18+100×120÷10000]×1.04×1.09=357.311万元
1-2.预付款:
357.311×20%=71.462万元
第二问:
2-1.4月应支付的工程款:
(55+8)×1.04×1.09×90%=64.275万元)
2-2.5月应支付的工程款:
(75+8+35×120÷10000)×1.04×1.09×90%=85.108万元
2-3.6月应支付的工程款:
(90+40×120÷10000+8+10×1.1×1.07+1+0.5+0.2)×1.04×1.09×90%-71.462÷2=78.485万元
2-4.7月应支付的工程款:
(60+7)×1.04×1.09×90%-71.462÷2=32.625万元
第三问:
3-1.6月末累计已完成的工程价款:
[(55+75+90)+(8+3+3)+(35+40)×120÷10000+8+10×1.1×1.07+1+0.5+0.2]×1.04×1.09=290.621万元
3-2.6月末累计已实际支付的合同价款:
64.275+85.108+78.485+71.462=299.330万元
2.【案例分析】背景资料
某施工单位承包某工程项目施工,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关于工程价款的合同内容有:
1.工程签约合同价660万元,建筑材料及设备费占施工产值的比重为60%;
2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20%。工程实施后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建筑材料及设备费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和设备占施工产值的比重扣抵工程预付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3.工程进度款逐月计算,按应得工程款的90%支付;
4.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3%,竣工结算月一次扣留;
5.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该工程施工年度工程价款结算文件的政策规定,该工程生产要素价格及相关费用增加39.6万元(在竣工结算时一次性调整)。
工程各月实际完成产值(不包括调整部分)见表6-1。

【问题】
1.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起扣点为多少?
2.该工程第5月末累计完成产值为多少?第5月应支付工程款多少?
3.6月份办理竣工结算,该工程结算总造价为多少?甲方应付工程结算款为多少?
(计算结果保留3位小数)
参考解析:第一问:
1-1.工程预付款:
660×20%=132万元
1-2.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
660-132÷60%=440万元
第二问:
2-1.第5月末累计完成产值:
55+110+165+220=550万元
2-2.第5月应拨付工程款:
第4月末累计完成产值:55+110+165=330万元<440万元
所以工程预付款在5月份工程款结算时开始扣回
5月份应拨付的工程款=220×90%-(550-440)×60%=132万元
第三问:
3-1.总造价:660+39.6=699.6万元
3-2.6月份竣工结算款:699.6×(1-3%)-330×90%-132-132=117.612万元
3.【案例分析】背景资料
某承包商于某年承包某外资工程项目施工任务,该工程施工时间从当年5月开始至8月,与造价相关的合同内容有:
1.工程合同价1500万元,工程价款采用调值公式动态结算。该工程的不调值部分价款占合同价的15%,可调值部分用代号F01,F02,F03,F04,F05表示,价款分别占合同价的35%、23%、12%、8%、7%。
2.开工前业主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20%的工程预付款,在工程最后两个月平均扣回。
3.工程款逐月结算。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给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5%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
4.该合同的原始报价日期为当年3月1日。结算各月份可调值部分价格指数如表6-2所示。

未调值前各月完成的工程情况为:
5月份完成工程200万元,本月业主供料部分材料费为5万元。
6月份完成工程300万元。
7月份完成工程400万元。另外,由于业主方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局部返工,造成拆除材料费损失1500元,人工费损失1000元,重新施工人工、材料等费用合计1.5万元。
8月份完成工程600万元。另外,由于施工中采用的模板形式与定额不同,造成模板增加费用3000元。
【问题】
1.工程预付款是多少?工程预付款从哪个月开始起扣,每次扣留多少?
2.确定每月业主应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款。
(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参考解析:第一问:
1-1.工程预付款:1500×20%=300万元
1-2.工程预付款从7月份开始起扣,每次扣300÷2=150万元
第二问:
2-1.5月份:
完成工程款:
200×(0.15+0.35×110÷100+0.23×156.2÷153.4+0.12×154.4÷154.4+0.08×162.2÷160.3+0.07×160.2÷144.4)=209.56万元
业主应支付工程款:209.56×(1-5%)-5=194.08万元
2-2.6月份:
完成工程款:
300×(0.15+0.35×108÷100+0.23×158.2÷153.4+0.12×156.2÷154.4+0.08×162.2÷160.3+0.07×162.2÷144.4)=313.85万元
业主应支付工程款:313.85×(1-5%)=298.16万元
2-3.7月份:
完成工程款:
400×(0.15+0.35×108÷100+0.23×158.4÷153.4+0.12×158.4÷154.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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