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我们一直在努力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答案(三)

1、判断题 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革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孶息归买受人所有。()

正确答案:对

参考解析:(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2)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3)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孶息归买受人所有。

2、单选 上海某夫妻的儿子在北京读大学,夫妻俩将自己在上海的房屋出租给某人居住。双方约定,如果该夫妻的儿子毕业后分回上海,则租赁关系终止。该法律行为属于()。

A.附延缓条件的法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C.附生效期限的法律行为

D.附解除期限的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由于题目中是当条件成就时,租赁关系终止,所以属于附解除条件的法律行为

3、多选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属于债务人财产的有()

A.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房屋

B.破产宣告后破产人得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C.破产申请受理时债务人用于抵押担保的财产

D.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正确答案:A, B, C, D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根据规定,债务人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据此规定,确定债务人财产范围的界定时点是破产申请受理时,而不是破产宣告时,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也属于破产财产。债务人财产在破产宣告后称为破产财产。

4、单选 在三部门经济中,把()引入进来,就成为四门经济

A、商业部门

B、企业部门

C、政府部门

D、进出口部门

正确答案:D

5、问答?甲、乙公司为丙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甲、乙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其股本总额为3.9亿元)2%、3%的股份。甲、乙在法定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其持股比例后,继续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当分别持有丁上市公司股份10%、20%时,甲、乙决定为终止丁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进行全面要约收购。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日起15日内,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的内容未提出异议,即向丁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并公告收购该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要约,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为40日。

收购期限届满,甲、乙持有丁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达到85%。持有其余15%股份的股东要求甲、乙继续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收购其股票,遭到拒绝。

收购行为完成后,甲、乙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

要求: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并说明理由。

(2)当甲、乙合计持有丁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15%时,应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还是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当甲、乙合计持有丁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25%时,应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还是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要约收购价格如何确定?

(4)如果甲、乙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不得低于多少?在本次要约收购中,甲乙能否仅以依法可以转 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并说明理由。

(5)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如不出现竞争要约,甲、乙在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的最后15日内能否变更收购要约?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的最后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能否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6)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后,丁上市公司的股票是否还具备上市条件?并说明理由。甲、乙拒绝收购其余15%股份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甲、乙属于一致行动人。根据规定,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的,为一致行动人。

(2)①当甲、乙合计持有丁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15%时,如果二者不是丁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如果二者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②当甲、乙合计持有丁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25%时,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要约收购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4)①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不得低于20%。②甲乙不能仅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根据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

(5)①收购期限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②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甲、乙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③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6)①丁上市公司的股票已不具备上市条件。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条件之一是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股份总数的25%以上,在本题中,丁上市公司的股票已达不到25%的法定要求。②甲、乙拒绝收购其余15%股份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6、判断题 破产法贯彻对债权人公平清偿的原则,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对所欠职工工资和税款,均按同一比例予以清偿。()

正确答案:错

7、单选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

A.5日

B.3日

C.10日

D.15日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协议收购的报告和公告期限。根据规定,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

8、单选 甲、乙、丙各出资200万元、120万元、180万元设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成立后,甲抽逃了100万元的出资。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甲进行一定数额的罚款,下列各项中,符合规定的是()

A.处以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B.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C.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D.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本题中,甲抽逃出资金额为100万元,应当处以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9、单选 下列人员可以担任清算组管理人的是()。

A.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期服满已逾5年

B.3年前被吊销执照后来又回复执照的注册会计师

C.3年前曾经担任过该公司的财务顾问的会计师事务所

D.持有破产企业60%股份的股东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选项D被认为是符合第(3)项的利害关系。所以选C。

10、单选 某单位会计甲在审核本单位某科室报销凭证时发现,一张采购发票上的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不一致,后经核实为出具发票单位笔误。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A.由发票出具单位重新开具发票

B.由发票出具单位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C.由甲将写错的数字用红线划掉,再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划线部分的上方,并在更正处加盖甲的印章

D.由甲将写错的数字用红线划掉,再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划线部分的上方,并在更正处加盖甲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印章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原始凭证错误的处理。根据规定,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

11、单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购买该公司的股票。该期限为()

A.该股票的承销期内和期满后1年内

B.该股票的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

C.出具审计报告后6个月内

D.出具审计报告后1年内

正确答案:B

12、单选 某市财政局对该市技术监督局进行财务会计检查时,发现该局存在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的情况。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如果上述行为不构成犯罪,财政局可对技术监督局处以罚款。该罚款的数额范围是()

A.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B.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C.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正确答案:C

13、单选 甲于2005年3月5日向乙借款10万元,由丙作为一般保证人。三方约定:甲应于2006年3月5日之前偿还该借款。若本案中的当事人约定,保证期间至2006年2月1日,则丙承担保证责任期间应至()。

A.2006年2月1日

B.2006年3月5日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答案(三).docx¥4.00

周付会员¥3.00
月付会员¥2.00
季付会员¥1.00
已付费?登录刷新
赞(0) 打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泽熙美文 »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答案(三)

评论 抢沙发

更好的WordPress主题

支持快讯、专题、百度收录推送、人机验证、多级分类筛选器,适用于垂直站点、科技博客、个人站,扁平化设计、简洁白色、超多功能配置、会员中心、直达链接、文章图片弹窗、自动缩略图等...

联系我们联系我们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非常感谢你的打赏,我们将继续提供更多优质内容,让我们一起创建更加美好的网络世界!

支付宝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登录

找回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