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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基础练习题-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第一节国际税收协定

[单选题]1.世界上最早的国际税收协定是( )。

A.比利时和法国于1843年签订的

B.20世纪60年代的《OECD范本》

C.《联合国范本》

D.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世界上最早的国际税收协定是比利时和法国于1843年签订的。

B.《联合国范本》(UN范本)

C.国际税收惯例

D.属地主义原则

正确答案:B

参考解析:《联合国范本》在注重收入来源国税收管辖权的同时兼顾了缔约国双方的利益,比较容易被发展中国家所接受,所以,发展中国家谈判和缔结国际税收协定时,较多地参照了《联合国范本》。

[单选题]3.发展中国家在谈判和缔结国际税收协定时,较多地参照了( )。

A.《联合国范本》

B.《主管当局协议范本》

C.《OECD范本》

D.《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发展中国家在谈判和缔结国际税收协定时,较多地参照了《联合国范本》。

[单选题]4.个人外的公司和其他团体.若同时具有双重身份,应按( )确定其最终的居民身份。

A.注册登记所在国

B.法定代表人所在国

C.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

D.所得收入来源国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公司和其他团体,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应认定其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的居民。

[单选题]5.下列关于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税务管理,说法错误的是()

A.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应当各自向其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B.合伙企业应当以其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居民合伙人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C.申请人可以就其构成中国税收居民的任一公历年度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D.缔约对方税务主管当局对《税收居民证明》样式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书面说明以及《税收居民证明》样式,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应由其中国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单选题]6.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公司和其他团体,在判定税收居民身份时,其判定标准为()

A.登记注册地

B.永久性住所所在地

C.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D.重要利益中心所在地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除个人以外(即公司和其他团体),同时为缔约国双方居民的人,应认定其是“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国的居民为税收居民。

[单选题]7.下列关于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判定标准的顺序中,正确的是()

A.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

B.国籍、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

C.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永久性住所

D.习惯性居处、国籍、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先后顺序为: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

[单选题]8.申请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申请人被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100%股份,且间接持有股份情形下的中间层为中国居民或缔约对方居民,可直接判定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这条规定要求的持股比例()。

A.应当在取得股息前连续12个月以内某一天能达到规定比例

B.应当在取得股息前连续12个月以内90天能达到规定比例

C.应当在取得股息前连续12个月以内183天能达到规定比例

D.应当在取得股息前连续12个月以内任何时候均达到规定比例

正确答案:D

参考解析:要求的持股比例应当在取得股息前连续12个月以内任何时候均达到规定比例。

[单选题]9.注重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主要在于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同时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该税收协定范本是()。

A.联合国范本(UN范本)

B.BEPS

C.经合组织范本(OECD范本)

D.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

正确答案:A

参考解析:联合国范本(UN范本)注重扩大收入来源国的税收管辖权,主要在于促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同时也促进发展中国家相互间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

[单选题]10.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外分支机构应当通过()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A.境内分支机构

B.境外分支机构

C.总机构

D.注册会计师

正确答案:C

参考解析: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外分支机构应当通过总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开具《税收居民证明》。

[多选题]1.下列应被认定为构成常设机构的有()

A.专为储存、陈列或者交付本企业货物或者商品的目的而使用的设施

B.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缔约国一方企业派雇员到另一方从事劳务活动停留超过183天

C.经纪人、中间商等一般佣金代理人

D.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对方的建筑工地连续从事6个月以上的安装工程

正确答案:BD

参考解析:选项A错误,具有准备性或辅助性的固定场所,不应被认定为常设机构。选项B正确,缔约国一方派雇员或其雇佣的其他人员到缔约国对方提供劳务,任何12个月内这些人员为从事劳务活动在对方停留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构成常设机构。选项C错误,经纪人、中间商等一般佣金代理人等属于独立代理人,独立代理人不应被视为常设机构。选项D正确,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对方的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安装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持续时间为6个月以上的,构成常设机构。

[多选题]2.个人要求执行税收协定中独立个人劳务条款规定的,应当根据下列条件判断其是否具有独立身份,符合规定条件的有()

A.职业证明

B.与有关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证明其与该公司的关系是劳务服务关系

C.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等方面享受雇员待遇

D.与有关公司是雇主与雇员关系

正确答案:AB

参考解析:个人要求执行税收协定独立个人劳务条款规定的,应当根据下列条件判断其是否具有独立身份:①职业证明。②与有关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证明其与该公司的关系是劳务服务关系,不是雇主与雇员关系,具体包括:一是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假期工资、海外津贴等方面不享受公司雇员待遇;二是其从事劳务服务所取得的报酬,是按相对的小时、周、月或一次性计算支付;三是其劳务服务的范围是固定的或有限的,并对其完成的工作负有质量责任;四是其为提供合同规定的劳务所相应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其个人负担。

[多选题]3.新加坡居民约翰,取得的下列劳务所得中,中国有征税权的有()

A.约翰连续在中国境内停留9个月,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

B.约翰在中国独立从事劳务,连续12个月中在中国停留未超过183天且在中国也未设有固定基地,但由中国境内企业支付的所得

C.约翰在中国境内租了一间办公室独立从事劳务,只停留了3个月,期间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

D.约翰被外派到中国某一家外商企业四个月,在中国取得的由新加坡的企业负担并支付的所得

正确答案:AC

参考解析:(1)独立个人劳务。

缔约国一方居民个人独立个人劳务取得的所得,应仅在该缔约国征税,即一般情况下仅在该个人为其居民的国家征税。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来源国有征税权:

①该居民个人在缔约国另一方为从事个人独立劳务设有经常使用的固定基地(选项C正确);

②该居民个人在任何12个月中在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达到或超过183天(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

(2)非独立个人劳务(对应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

①一般规定:缔约国一方居民在该缔约国另一方从事任职、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②特殊规定: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任职、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同时具有以下三个条件的,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a.收款人在任何12个月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3天;b.该项报酬由并非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c.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

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受雇个人不构成在任职、受雇国家的纳税义务。上述条件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构成在任职、受雇国家的纳税义务,选项D错误。

[多选题]4.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的活动取得的报酬,同时具有以下()条件的,应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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