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1.简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涵要义。
正确答案:详见解析
参考解析: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围绕消费者的需求进行生产,使农产品供给数量上更充足,品种和质量上更契合消费者需要,形成结构更合理保障更加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简言之,就是“农业结构调整+改革”,用改革的办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解决农业结构性矛盾,优化三个体系(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三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实现“三增”(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同于以往的结构调整,不是简单的少种点什么,多种点什么,或寻求总量平衡,数量满足,而是涵盖范围广,触及层深的一场全方位变革。是一个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坚守三条底线: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确保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确保农村稳定不出问题。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上可分为“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和“改革”,概括起来就是:三大调整(调优产品结构,调好生产方式,调顺产业体系),两个支撑(强化科技支撑,强化基础支撑),三大激活(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
[问答题]2.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是指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这句话的表述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详见解析
参考解析:这句话的表述正确。三权分置指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这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问答题]3.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四推进一稳定”中的一稳定是指稳定粮食生产。这句话的表述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详见解析
参考解析:这句话的表述正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四推进一稳定”分别是指推进结构调整、推进绿色发展、推进创新驱动、推进农村改革以及稳定粮食生产。
[问答题]4.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简述如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正确答案:详见解析
参考解析:(1)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2)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3)做好考核验收和宣传工作。
(4)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
(5)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
[问答题]5.简述农村集体资产的概念。
正确答案:详见解析
参考解析: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归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的资产。属于组(原生产队)集体所有的资产,仍然归该组成员集体所有。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集体资产既包括能够运用货币计量的资产,也就是账面资产,即通常讲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资产,还包括不能用货币计量的资源性资产,也就是没有在会计账簿中反映的账外资源性资产。
[问答题]6.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确权面积超过80%,改革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这句话的表述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详见解析
参考解析:这句话的表述正确。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确权面积超过80%,改革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生态文明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开展省级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各领域改革的深化,推动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问答题]7.如何推动农村“三权分置”改革?
正确答案:详见解析
参考解析:(1)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政策,确保土地流转在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中进行。
(2)健全农村土地融资风险规制体系,维护农户和银行双方的利益。
(3)创新农村产业扶植模式,加快形成现代化的农业产业体系。
(4)审慎设计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实现城乡跨越式融合发展。
[问答题]8.简述农地承包权“三权分置”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详见解析
参考解析:(1)尊重农民意愿。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示范引导,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2)守住政策底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
(3)坚持循序渐进。充分认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保持足够历史耐心,审慎稳妥推进改革,由点及面开展,不操之过急,逐步将实践经验上升为制度安排。
(4)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各地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差异,鼓励进行符合实际的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总结形成适合不同地区的“三权分置”具体路径和办法。
[问答题]9.“三权分置”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也是中央关于农村土地问题出台的又一重大政策。我们相信,随着《三权分置意见》的贯彻实施,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将更加巩固完善,现代农业将健康发展、农民收入将稳步增加、乡村振兴将加快推进。
问题:“三权分置”有些什么重要的意义?
正确答案:详见解析
参考解析:①它丰富了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改革开放之后确立的基本制度。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从集体所有、农户承包经营到集体所有、农户承包、多元经营,应该说“三权分置”展现了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持久活力,它是不断往前走、不断发展的,因为它涉及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农村的重大改革,重大政策。小规模的一家一户的经营有它的基础性意义,同时也面临着规模小、竞争力不足、现代因素引入不畅等问题,通过这个制度设计,既保持了集体所有权、承包关系的稳定,同时又使土地要素能够流动起来,所以说它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了新的持久的活力。
②开辟了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新路径。实行“三权分置”,在保护农户承包权益的基础上,赋予新型经营主体更多的土地经营权能,有利于促进土地经营权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从而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这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挥适度规模经营在农业现代化中的引领作用,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开辟了新路径。
③它还有重要理论意义,丰富了我们党的“三农”理论。“三权分置”实现集体、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对土地权利的共享,有利于促进分工分业,让流出土地经营权的农户增加财产收入,土地承包权是一种用益物权,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规模收益,所以它是充满智慧的制度安排、内涵丰富的理论创新,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问答题]10.论述“三权分置”的基本内涵。
正确答案:详见解析
参考解析:(1)切实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落实集体所有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落实集体所有权的归属主体,以摆脱所有权主体“虚位”的状态;二是落实集体所有权的具体权能,努力做到集体所有权的“有所为,有所不为”。
(2)严格保护农户承包权。稳定农户承包权也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稳定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二是稳定农户的土地财产权益预期,让农户获得更多、更充分的土地财产权利。
(3)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从“三权分置”改革的目标要求来看,放活土地经营权要解决“地由谁种”“地怎么种”这两个重要问题。放活土地经营权的基本要义有两个:一是在不损害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承包农户自愿将农村土地的实际经营权流转给他人利用。二是赋予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土地经营权人将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问答题]11.论述中国城乡融合发展的路径选择。
正确答案:详见解析
参考解析:(1)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一是要全面改革附着在户籍上的管理和福利制度体系;二是完善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投入机制,提高中央政府的责任,努力缩小城市之间的公共福利差距,提高农民工在中小城市进城落户的意愿;三是调整城镇化路径,提高中小城市的比重,特别是要提升县城和重点镇的基础设施水平,加强县城和重点镇的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城镇化。
(2)加快城乡要素市场一体化进程,攻克城乡融合发展的薄弱环节。首先,不断规范和压缩地方政府的土地收益,促使地方政府职能从扩张建设用地、追求土地财政收入等经营性职能向产权登记保护、规划管理、耕地保护、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等公共管理职能转变。其次,在符合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赋予农村建设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同等权利,允许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从事非农生产,同时享有出租、转让和抵押等权利。最后,在深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基础上,扩大宅基地有偿退出的范围,并且逐步向外村和外来资本有序开放。
(3)推动乡村三产融合发展,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产业基础。三产融合发展的目的在于提高农业农村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实现城乡产业协调发展,从而消除城乡二元经济。各地应该继续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同时需要注重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电商等新业态和新模式,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农业转型升级提高农村产业效率。
[问答题]12.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业农村投入持续增长机制,不断提高城乡一体化水平。这句话的表述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详见解析
参考解析:题干表述错误。
正确表述应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健全农业农村投入持续增长机制,要不断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水平。
[问答题]13.简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的意义?
正确答案:详见解析
参考解析:(1)丰富了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既保持了集体所有权、承包关系的稳定,同时又使土地要素能够流动起来。
(2)开辟了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的新路径。在保护农户承包权益的基础上,赋予新型经营主体更多的土地经营权,有利于促进土地经营权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从而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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