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1.S公司是一家国内上市公司,主要从事药品的生产和销售,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S公司2020年财务报表由汇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S公司财务总监就以下事项征询注册会计师陈聪的意见:
(1)2020年1月,S公司发放当月员工工资,其中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误餐补助、午餐补助,S公司就本次发放的工资咨询陈聪,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上述补助应如何处理。
(2)2020年3月,S公司员工王某婚前与配偶都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了各自的首套住房,S公司就王某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咨询注册会计师,应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3)2020年9月,S公司聘请外部财务专家王某给财务人员培训,支付给王某30000元,S公司就本次事项应如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咨询陈聪的意见。
(4)2020年10月,S公司为本公司股东购买汽车,供股东个人使用,S公司就上述业务咨询陈聪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意见。
(5)2020年11月,因业务需要,延长单位的骨干高级专家李某的离退休年龄5年,S公司就支付给李某延长退休年龄这5年的报酬咨询陈聪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意见。
要求: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代注册会计师陈聪回答S公司财务总监提出的问题。
正确答案:(1)S公司支付的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误餐补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午餐补助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的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2分)
(2)王某与其配偶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按照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2分)
(3)S公司聘请外部财务专家王某为其培训而支付的报酬,应该“劳务报酬所得”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分)
(4)S公司为股东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适用,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2分)
(5)应免征个人所得税,达到离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在延长离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2分)
[问答题]2.某拟上市公司为了稳定队伍,2×20年度在综合考虑相关人员的工作年限、职称、职务及能力等因素后,出台了如下三项激励措施:
(1)给在公司五年以上的员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
(2)对在公司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给予一定份额的股票期权,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流通日,由公司以每股高于当日开盘价2元的价格回购。
(3)根据出资金额,为每位个人股东购置面积不等的住宅一套,并将住宅的产权办到其本人名下;为每位非股东的副总经理以上员工,购置小轿车一辆,并将轿车的产权办到其本人名下。
要求:分析激励措施(1)和(2)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应如何处理;分析激励措施(3)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1)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1分)
个人所得税处理: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缴纳的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2分)
(2)企业所得税处理: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和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下简称等待期)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上市公司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上市公司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3分)
个人所得税处理:员工接受实施股票期权计划企业授予的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员工行权时,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下同)的差额,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分)
(3)为股东购买住宅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企业为股东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1分)
为非股东高管购买车辆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企业出资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的,其中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1分)
[问答题]3.2×20年5月,长江公司根据董事会会议关于裁员的决议,和本公司20名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向20名员工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具体情况如下:
(1)上述20名员工中有5名为部门经理,长江公司向每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5万元,并在支付时按规定比例扣缴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1.5万元。
(2)另外15名员工均为普通职工,长江公司向每人支付经济补偿金8万元,并在支付时按规定比例扣缴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0.8万元。
已知长江公司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4万元。不考虑其他条件。
(1)长江公司财务总监咨询注册会计师王明,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事项应如何进行处理,请代王明作出回答。
(2)计算在本次裁员行为中,长江公司应当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正确答案:(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3分)
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2分)
(2)向5名部门经理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15万元/人,大于长江公司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12万元,应当就超出部分的3万元/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分)
应代扣代缴税额=(30000-15000)×3%×5=2250(元);(2分)
向15名普通职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为8万元/人,小于长江公司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12万元,故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在本次裁员行为中,长江公司应当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为2250元。(1分)
[问答题]4.国内某高校张教授2×20年取得部分收入项目如下:
(1)2月份出版了一本书稿,获得稿酬15000元,后因出版社添加印数,获得追加稿酬5000元。
(2)3月份,在全国教师研讨大会上获得全国教学名师奖,获得教育部颁发的资金50000元。
(3)4月份取得5年期国债利息收入8700元,一年期储蓄存款利息收入500元,某上市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500元。
(1)计算张教授2月份稿酬所得应如何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并计算预扣缴所得税额。
(2)3月份张教授获得全国教学名师奖金是否需要纳税,说明理由。如需要,计算其应纳税额。
(3)4月份张教授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纳税,如需要,计算其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1)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减征30%。(3分)
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5000+5000)×(1-20%)×20%×70%=2240(元)(2分)
(2)不需要纳税。(1分)因为税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对教育部颁发的全国教学名师奖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3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0。(1分)
(3)需要纳税。(1分)4月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20%=300(元)(2分)
税法规定,对个人取得的国债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2分)。
[问答题]5.国内自有职业者张某,2020年发生以下事项:
(1)张某与其妻子赵某共同赡养4位老人,分别是张某父母、赵某父母,张某为独生子,赵某有一妹妹,夫妻二人每月均向过60周岁的双方父母分别支付3000元赡养费。赵某与其妹妹协商,按照平均分摊的方式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2)2020年8月开始,张某通过网络平台兼职授课,每月讲课4次,每次报酬800元,连续讲课2个月。
(3)张某和赵某育有一子小张,是某高校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1)根据资料(1),说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如何扣除。
(2)根据资料(2),说明张某兼职授课所得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3)根据资料(3),说明张某和赵某是否可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前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
正确答案:(1)赡养老人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定额扣除2000元,张某为独生子女,因赡养老人全年个人所得税税前可扣除的金额为24000元;赵某与其妹平均分摊赡养老人支出,其全年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金额为12000元。(3分)
(2)个人兼职(非雇佣关系)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张某兼职授课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3分)
(3)张某和赵某可以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父母可以选择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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